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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

计算模拟与数值实验平台收费及使用办法
 第一节  开放对象

一、 所内研究人员、在读研究生、在站博士后。

二、 计算模拟与数值实验平台对所外开放,理论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每个开放课题均可申请一个帐号,来访学者在所内访问期间也可申请帐号。

第二节  帐号管理

三、 申请帐号需填写所平台帐号申请表,并经所内合作者同意。

四、 所内研究生或博士后离所时一般应注销所平台帐号。因研究工作需要,经合作导师同意其帐号有效期最多可顺延一年。

五、 开放课题帐号有效期与开放课题执行期限相同,来访学者帐号有效期与访问期限相同。

第三节  收费原则

六、 为确保所平台高效、合理、充分使用,对所平台的使用进行适度收费。

七、 收费标准依据运行成本进行核定,运行成本由研究所和用户共同承担。

第四节  收费办法

八、 按照课题组进行收费,通过所内转账方式支付。

九、 研究生帐号由合作导师课题组统一支付。博士后帐号一般应由本人课题支付,经合作导师同意也可从合作导师课题组支付。

十、 开放课题帐号从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支付,访问学者帐号由所内合作者支付。

十一、课题组帐号需预先充值,计费系统根据课题组使用情况实时扣除。存储空间费用一次性扣除。

第五节  收费标准

十二、所平台收费标准

1. CPU计算资源按照0.08元/(核心*小时)标准收费;

2. GPU计算资源按照0.2元/(GPU卡*小时)标准收费;

3. 平台为每用户提供20G存储空间。如需更多存储空间请在申请时注明,对超出20G部分按照20元/(G*年)标准收费。

十三、如有紧急计算资源需求,可申请加急队列。加急队列具有较高优先级,按照下面标准收费:

1.    CPU计算资源按照0.2元/(核心*小时)标准收费;

2.    GPU计算资源按照0.5元/(GPU卡*小时)标准收费;

十四、研究所课题组存放在所机房的服务器,由研究所提供机柜、空调、网络等基础环境。研究所收取服务器本身消耗的电费,所需支付电费按照比例进行分摊,年底进行结算支付。对支付有困难的课题组,可向研究所提出减免申请。

第六节  其他

十五、   本收费办法自2013年8月1起执行。

十六、   所平台技术支持由研究所科学计算与信息平台办公室承担。联系电话010-62541867。